最近编辑时间: 2019-08-15 11:02:00
近段时间来,我司陆续收到部分合作伙伴邮寄的发票不符合规范,无法使用,不得已只能退回重新开具,从而导致结算打款延迟。为了减少合作双方财务人员的重复工作,提升结算效率,我方再次强调下开具发票注意事项,请务必注意。
1、 开票时点应在双方确认结算信息之后,且发票购销双方主体务必与合同签约主体、结算单标注主体保持一致;
2、 发票填写项目齐全,字迹清楚,金额无涂改,大小写一致,不得压线、错格;
3、 发票必须加盖企业发票专用章(含税局代开),印章清晰且不重叠;
4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提供一式两联:发票联、抵扣联。